我侵权我自己?摄影师使用自己拍的照片竟遭视觉中国索赔

焦点2024-03-29 23:40:24198

       8月15日,侵权一则关于“摄影师自己拍摄的自己遭视照片被视觉中国状告侵权并索赔”的消息在网络平台引发热议。当晚,摄影师使版权图片网站“视觉中国”官方微博公开回应此事,用自目前双方针对图片版权归属问题说法不一。己拍觉中16日,片竟赔视觉中国股票单日跌超4%,国索截至收盘,侵权总市值为115.1亿元,自己遭视单日总市值减少超5亿元。摄影师使

       这不是用自视觉中国第一次深陷舆论争议,早在2019年,己拍觉中视觉中国就因把国旗、片竟赔国徽、国索黑洞图片收入自家版权图库中被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侵权多家媒体点名批评。

  索赔索到作者本人头上

       8月15日,微博用户“@Jeff的星空之旅”、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Jeff的星空之旅”提供的邮件截图显示,视觉中国针对其“侵权行为”提供了两个解决方式,其一,双方合作,以单价300元的价格购买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合作期限为1年。其二,双方和解,以单张500元的价格支付173张图片的使用费。

       戴建峰强调说,他的这些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传过视觉中国的图库。

       近年来视觉中国多次因“维权生意经”引起众怒,还因声称拥有国旗、国徽版权被共青团中央官微点名。本次状告摄影师本人的消息一出,马上又引发轩然大波。

       《中国国家天文》杂志官方微博在戴建峰发帖下留言评论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评论获得1.3万个赞。

       15日晚间,视觉中国官方微博发文回应此事称,“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已经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经初步核实,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 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我们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

  视觉中国已删除相关作品

       8月16日9时40分许,涉事摄影师戴建峰通过个人微博@Jeff的星空之旅再度回应称,不接受视觉中国方面8月15日回应中的观点。@Jeff的星空之旅表示,“我已与Stocktrek进行核实,Stocktrek明确告知我: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也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这里没有误会,到现在,你们依然在网上非法销售我的作品,向我与他人谎称你们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索赔。请立即停止你们的侵权行为!”

       记者随即致电Stocktrek公司,该公司表示:一小时前视觉中国代表已致电该公司,公司也明确通知,需要从视觉中国网站上删除戴建峰的相关作品。电话中,当记者表示要咨询图片授权相关事宜时,对方随即发问:“你是否在说Jeff Dai先生的天文照片?你是视觉中国吗?”

       Stocktrek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约一小时前他刚接到视觉中国代表的电话,“我相信Jeff也联系了他们,所以我通知他们,需要从他们的网站上删除他(Jeff)的作品。”

       关于Stocktrek公司和视觉中国是否存在合作关系,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未直接与视觉中国合作,但与Getty公司有合作关系,而Getty和视觉中国有合作,视觉中国的照片是从Getty公司来的,“我也联系了Getty,告诉他们,Jeff的作品不能在视觉中国发行。”

       对于下一步的计划,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Getty平台也将与视觉中国联系下架戴建峰的作品,“视觉中国告诉我他们也在调查情况,希望这周末前可以得到回复。”该工作人员表示。8月16日17时,记者检索视觉中国此前索赔相关链接,已无法找到戴建峰的相关摄影作品。

  律师分析:按摄影师披露信息视觉中国构成侵权

       视觉中国是否构成侵权?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对中新网表示,如果按照摄影师所披露的信息,Getty Images图片公司无权将授权图片进行转授权,那么视觉中国是无权进行图片销售和维权的,视觉中国的行为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摄影师将自己的作品授权给图片公司后,用自己的作品是否涉及侵权?岳屾山解释,根据目前双方披露的信息,相关图片的著作权是归摄影师所有的,摄影师将图片著作权授权给Stocktrek Images图片公司,由其进行图片销售。摄影师本人使用自己作品是否侵权,这要看摄影师把自己的作品授权给图片公司时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授权类型为独占许可或双方特别约定了著作权人自己不能使用授权图片,那么在未经图片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摄影师是不能商业使用这些图片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约定了独占许可或摄影师自身不能使用授权图片等内容时,摄影师的自身权利其实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图片公司是有义务对相关条款的内容和法律后果进行一个解释和说明的,让摄影师有一个清楚、准确的理解和认识。

  “彻底积极整改”改了个寂寞

       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还在于很多网友认为视觉中国这么多年来把所谓的“维权”当作一门一本万利的生意。该公司甚至懒得去查证原作者是谁、当初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而是由法务组直接打包去索赔,相当于“有枣没枣打三竿”。如果不是这回索赔索到了作者本人头上,视觉中国似乎从来不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早在2019年,视觉中国就因把国旗、国徽、黑洞图片收入自家版权图库中被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点名批评。舆情发酵后,视觉中国紧急下线相关图片,发布致歉信表示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但事实证明,多年之后视觉中国依然我行我素。看来所谓“积极整改”到底有没有付诸实际行动,还得打上一个问号。

       其次,对于视觉中国的所作所为,网友也有话要说。“视觉中国吃相难看”“这是自己作死的节奏啊”“视觉中国不知悔改啊”,新闻底下大量评论表达了同一个意思。确实,多年来视觉中国“碰瓷”式的维权不仅让很多用户、自媒体在使用图片时胆战心惊,还严重影响到了许多公共资源的流通和分享。

       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此前的中国知网。后者的问题在于,作为重要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其建设与运营关乎公众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的实现,显然不能只顾追求商业利益,特别是“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要付费”,显然让事情走向了荒谬。

       这个道理其实也适用于视觉中国。图片当然有知识产权,也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针对图片的商业变现是合法的,但这并不代表公司可以无限扩张和随意滥用市场地位,“两头通吃”。引导视觉中国等图片数据库健康、有序发展,才能为个人、媒体机构提供更为公平的服务。

       因此,面对被高挂的热搜,视觉中国不能只是“就事论事”。更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摄影师使用自己的照片都侵权了?“视觉中国让图片变得越来越贵,让图片分享变得越来越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到底是什么?

       就此而言,视觉中国不光要给摄影师本人一个说法,更需要给高度关注此事的公众一个明确交代:让图片数据库的产权更明晰,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了公共性,视觉中国需要在图片的商业化与共享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改一改自身的经营模式了。

       (综合澎湃新闻、中新网、华龙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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