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临时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原标题:注意!注意至年临时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日前,延长月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注意至年针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参保缴费的延长月日部分群众实际需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由2022年12月31日临时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注意至年具体如下。延长月日
为贯彻国家、注意至年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延长月日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注意至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延长月日通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有关要求,针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参保缴费的注意至年部分群众实际需求,经研究,延长月日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注意至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月日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由2022年12月31日临时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注意至年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自缴费成功次日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成功次日起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仍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6号)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区要继续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工作,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覆盖全、多渠道、多层次的参保动员及政策解释工作,保证参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缴尽缴,打造人民满意的医保服务。
(二)加强协同,积极推进
各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要积极与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建好居民参保台账,摸清应参未参城乡居民底数,有针对性的进行参保动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参保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
(三)加强管理,优化服务
各地区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于因疫情等影响参保缴费不便利的群众,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便民措施,加强线上线下经办服务能力,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需求。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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