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规征求意见:职工个人账户拟可以用于家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医保意见用于责任共担的新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征求职工账户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个人26日,拟可女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家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
意见明确,配偶将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父母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医保意见用于从高血压、新规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征求职工账户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个人常见病的拟可女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家人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此外,意见指出将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据悉,公众可在9月6日前对相关内容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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