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政法委原书记彭庆国一审被判死缓 涉案超2亿

探索2024-05-11 00:54:2631785

  人民网北京2月4日电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滕州2月3日,政法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滕州市委原常委、委原政法委原书记兼滕州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原主任彭庆国贪污、书记死缓涉案挪用公款、彭庆受贿、国审行贿一案,被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彭庆国死刑,超亿缓期二年执行,滕州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政法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委原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书记死缓涉案决定执行死刑,彭庆缓期二年执行,国审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至2013年5月,被告人彭庆国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14661.4万余元;挪用公款648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被告人彭庆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3次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42.9万余元;2004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彭庆国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不正当利益,先后3次送给他人银行卡、存单等财物,共计210万元。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庆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彭庆国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30余人旁听了宣判。

原标题:涉案超2亿 滕州政法委原书记彭庆国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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