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刘为民被开除党籍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广西副市长刘为民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南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市人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民政副市长刘为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府原副市
经查,长刘除党刘为民丧失理想信念,为民背弃初心使命,被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广西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南宁销毁证据,市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府原副市礼品、礼金,长刘除党将应由本人支付的为民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目无纪法,肆意妄为,为官不正,私欲膨胀,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为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为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编辑:于晓】
本文地址:http://www.jiemengs.com/html/402d999544.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