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来北京朝阳法院审结醉驾型危险驾驶案近两千件 法官建议建立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
建立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
醉驾入刑八年来北京朝阳法院审结醉驾型危险驾驶案近两千件法官建议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近日,年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发布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京朝结醉驾型驾驶件法据库
自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并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来,阳法院审议建醉驾入刑已满8年。危险为数
白皮书显示,案近8年来,两千立危朝阳法院共审结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1900多件,官建此类案件持续高发且总体呈上升趋势,险驾被告人中驾龄长者居多,驶行超五成驾龄在10年以上。年北
朝阳法院通过调研发现,京朝结醉驾型驾驶件法据库一些单位在聘用时,阳法院审议建会将“未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作为基本门槛和入职条件,危险为数在职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案近,也可能面临开除公职、两千立危解除劳动合同等后果,这些对就职人员形成了严格的职业约束,而未受制约的无业人员则成为醉驾案件中的“高危人群”。
对此,朝阳法院建议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员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将危险驾驶行为与车辆保险费率、个人信用评级挂钩,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和威慑,并通过针对性普法和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强化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让安全驾驶、文明饮酒成为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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