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1209万余元,其中1000万未遂
8月31日,峰物万万山东高法官微发布信息显示,控非2023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法收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受财遂董事长万峰受贿案。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其中被告人万峰在任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党组书记、峰物万万总经理,控非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委员、法收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分公司党委书记、受财遂总经理,余元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其中副总裁兼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峰物万万总裁,控非新华保险公司党委书记、法收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采购、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夏至2017年中秋节前,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9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万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万峰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法庭给予其减轻处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文
本文地址:http://www.jiemengs.com/html/208a998863.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