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涉“校园贷”全日制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知识2024-05-11 23:07:3028822

  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校园贷意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高制校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法涉

  意见提出,全日突出执行工作的不纳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入失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信名依然是校园贷执行工作的工作重心和主线。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重大,最高制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涉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全日

  在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方面,不纳意见明确了不得采取惩戒措施的入失几类情形。其中规定,信名单位是校园贷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意见明确规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意见同时规定,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发布其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针对实践中有的法院存在的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问题,意见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有关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意见还提出,依法适当采取财产变价措施,适当增加财产变卖程序适用情形,在财产变价环节确保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充分用好执行和解及破产重整等制度,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员工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为推进律师全面、深入参与执行工作,最高法同时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明确律师在促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构建律师与当事人、律师与执行人员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本文地址:http://www.jiemengs.com/html/433f989688.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马卡:魔笛与克罗斯的未来将与老佛爷会面后敲定

北京市2022年3月3日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基地启用,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

诺奖小说家莫言:50岁,拿起毛笔去写诗

韩国AI芯片设计公司DeepX Co.在新一轮融资中募资1100亿韩元

速自查!北京近期报告96例本土感染者,涉及车次、地铁及轨迹一图速览

“为健康生活加油,创和谐社区氛围” 江岸区华清社区五社联动创建和谐社区

新华全媒+|“爱心妈妈”的“幸福烦恼”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