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主城:一个多月共抓拍3213起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
云南网讯(记者 熊明)10月18日,主城抓拍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个多自9月2日至10月6日,月共一个多月的起行时间内,昆明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抓拍采集3213起行人交通违法信息,文明昆明交警通过曝光行人不文明的交通交通行为,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昆明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自2019年9月以来,昆明交警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
在9月2日至9月8日的整治第一周时间,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抓拍采集了678起行人交通违法信息,并分期对交通违法行人进行曝光。
在9月9日至9月22日整治的第两周时间,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抓拍采集了1433起行人交通违法信息。
在9月23日至10月6日整治的第三周时间,昆明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抓拍采集了1102起行人交通违法信息。
从数据可以看,从9月2日至10月6日,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昆明主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抓拍采集3213起行人交通违法信息。
这些行人交通违法的情形千奇百怪:行人违反信号灯,红灯已经亮起了,明明可以等一等还继续前行;翻越隔离栏,前有姑娘后有大妈,都是跨栏“高手”;不走人行横道,专走机动车道;一个人占了一整条非机动车道,还有各种逆行的……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况或者横过道路,应该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下一步,昆明交警将继续在主城区各交警大队针对辖区行人交通违法突出的路口和路段,以整治行人违反交通信号、在车行道行走和散发小广告、翻越隔离设施等为重点,通过道路监控和执法记录仪采集记录,并借助主城区道路LED屏及昆明交警微信、微博等,曝光行人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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