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王立科涉嫌受贿等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原标题:就王立科涉嫌受贿等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就王立科涉嫌受贿等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 2021-12-3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权威发布
江苏省委原常委、王立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科涉行贿、嫌受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伪造身份证件案,察机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依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法提侦查终结,王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科涉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嫌受近日,案检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察机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立科享有的关依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立科,法提听取了辩护人的王立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省长助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多次安排他人违法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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