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月十五日起施行完善全链条监管 保障粮食安全(权威发布)

综合2024-05-10 11:48:3478714

原标题:修订后的修订行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月十五日起施行完善全链条监管 保障粮食安全(权威发布)

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将自4月15日起施行,国新办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粮食流通链条粮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黄炜等介绍了有关情况。管理

近年来,条例我国每年生产粮食超1.3万亿斤,月日其中70%通过粮食流通进入到消费领域,起施权威总数量超过9000亿斤。善全黄炜表示,监管做好粮食流通工作,保障除了解决粮食供应问题,安全解决老百姓的发布粮食需求问题,也是修订行完落实国家的粮食政策,保证种粮农民的粮食流通链条粮食收益,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重要工作。

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祎介绍,条例此次条例修改重点把握了几点:一是完善全链条的监管,确保粮食流通各个环节的有序衔接、平稳运行;二是运用好两种手段,一是市场手段,一是政府调控手段,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三是压实两方面的责任,一是政府的监管责任,一是粮食经营主体的责任,形成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权责明晰、各负其责的局面。

“新条例健全完善了粮食流通管理的制度框架,全面充实了粮食流通管理的制度内容,是对粮食流通治理经验的总结,是对粮食流通监管政策的全面反映,标志着粮食流通进入了全面依法治理的新阶段。”黄炜说。

政策性粮食管理是本次条例修订的重点之一。此次修订全面总结了政策性粮食的管理经验,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了完善,体现了严肃落实政策目标、严把质量标准和等级、严明出库管理责任、严格粮食购销动用程序、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等“五个严”的要求。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是粮食流通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也是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取消许可不等于取消监管和弱化服务,而是要运用法治的方法,更好地提升监管效率,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黄炜表示,条例修订在取消收购资格许可的同时,对粮食收购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作出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包括明确了收购企业的备案要求、收购情况的报告制度等。

针对社会关注的粮食安全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负责人寇明说:“总体上讲,我国的粮食安全形势是好的。这主要体现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比较强、粮食储备流通体系安全可靠、粮食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三个方面。”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司长秦玉云介绍,条例修订强化了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更安心、更放心。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人李海南表示,中央财政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粮食流通工作,并且不断调整完善、加大力度,为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增强储备调控能力、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财政还积极支持地方做好粮食流通工作。(齐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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