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余年老统计方法改革:2015年GDP增8798亿
7月5日,余年亿国家统计局公告对研发支出核算方法进行了改革。老统经修订,计方近十年各年GDP总量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法改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革年以2015年的余年亿数据为例,GDP总量增加8798亿元,老统增加幅度为1.30%,计方当年GDP增速提高0.04个百分点。法改
7月5日,革年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余年亿透露对研发支出核算方法进行了改革,老统并由此对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计方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表示,法改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革年我国自1952年以来各年度GDP总量相应增加。但由于历年的GDP总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对GDP增速的影响较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以2015年的数据为例,GDP总量增加8798亿元,增加幅度为1.30%,当年GDP增速提高0.04个百分点。
研发支出算作固定资本形成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研发支出快速增长,研发活动对经济增长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传统的核算方法对研发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反映得不够充分。”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说。
对此,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据了解,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联合颁布2008年SNA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响应,调整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目前,绝大多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都已实施了此项改革,有的发展中国家也进行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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