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义激公愤
中评社北京1月31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夏博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 夏博义作为大律师本应对基本法有充分认知,义激但他以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口出妄言,公愤若为无知,夏博则其资格需被审核;若是义激知法犯法、颠倒黑白,公愤则罪加一等。夏博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 大律师公会因过分政治化被诟病,义激原本换届应是公愤一个好的开始,但夏博义“一开波”又对政治高谈阔论,夏博令大律师公会的义激其他成员被迫染上政治色彩。 自由党副主席邵家辉: 夏博义身为资深大律师,公愤随意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夏博香港国安法提出修改意见,是义激远远高估了自身能量,亦贬低了自己的公愤专业操守。 大律师龚静仪: 夏博义应多了解香港人民的真实民意,“了解下有几百万人在短期内签名支持国安法”,就会明白现时的国安法是何等众望所归,且符合香港现代社会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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