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月24日,两部财政部、告对规模国税总局发布公告称,增值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人免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两部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告对规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增值征增值税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纳税人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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