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股东大会现场:监事长称召开会议符合相关规定
7月24日下午,中炬召开中炬高新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高新股东规定会上审议罢免4名“宝能系”董事以及选举4名新任董事的现场相关议案。会上,监事公司监事长郑毅钊宣读了罢免董事的符合理由、候选董事的中炬召开简历后,回答了现场股东的高新股东规定提问。
此次中炬高新股东大会由火炬集团发起,现场相关但罕见地以监事会作为召集人。监事会上,符合有股东提问,中炬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高新股东规定召开方式为何跟以往有些不一样?对此,郑毅钊回复称,现场相关股东提请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罢免董事是监事《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符合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或监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公司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符合相关规定。
此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原定于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后又改为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会议厅。有股东就此提问,为何要改变会议地址?郑毅钊表示,考虑到原来会场的接待能力和保护股东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所以将会议地址改成了现在的地点。
还有股东提问,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提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郑毅钊表示,本次股东提议改选董事是股东的权利,提案也在股东的职权范围之内,有明确的议题和议事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向股东大会提请表决的条件。随后,郑毅钊表示提问结束,开始投票。
记者在现场看到,中炬高新独立董事秦志华在现场多次要求发言,但均被郑毅钊打断,郑毅钊表示独董只能列席。早前,秦志华曾公开发声,对于公司监事会在重大诉讼未明情况下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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