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洗钱案——王水明:绰号“明大”、“大明总”,在菲律宾发家
据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明大此前新加坡洗黑钱案又有了新的新加进展,知情者爆料,坡洗其中一名被告王水明10年前于菲律宾设赌博网站起家,钱案巅峰时期雇1万人,王水单是明绰明总每月薪水支出就达2000万新元(约1.07亿人民币)。
目前,菲律此案的明大涉案金额至今已高达约18亿新元(此前报道为10亿新元)。
《新明日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一名认识王水明的新加知情者,他透露,坡洗王水明早在2012年至2013年间就到菲律宾开设赌博网站,钱案是王水第一批在菲律宾从事网络博彩的福建人。
王水明的明绰明总生意到了2016年已积累不少资金,并开始扩充,菲律也有很多地下赌博业者从福建前去菲律宾投靠他。明大
王水明曾在新加坡出资买下11个豪华公寓单位。(档案照片)
知情者称,王水明在当地已是一名行业老大,绰号“明大”、“大明总”,至少有七至10个网络赌博集团依附他。
不同集团各自经营多个网络赌博平台,最巅峰的时候共有超过1万名员工,当中包括主管、推广人员、技术人员、财务组员等。
据悉,新加入的一般员工起薪就有1万人民币),两个月试用期后月薪1万2000元人民币,每年加薪1000元人民币。
至于主管级别的员工,月薪2万至2万5000元人民币,还有股份分红。
换言之,团伙每个月向1万名员工支付的薪水就至少1亿元人民币。
知情者说,一个集团旗下可以运营多个赌博平台,而大约两年前,一个集团每月从注册赌徒那里就能收到50亿元人民币的赌金。
“但这两年打击严厉,已没之前那么好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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