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日前,部门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装备政策海关总署、技术进口税务总局、税收能源局,有关共同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目录通知》,对该政策的部门3份目录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调整主要是重大装备政策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技术进口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税收在《国家支持发展的有关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目录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门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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