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
6月2日,陕西省推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广食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品包针对部分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的装标注食用期限“找不到、看不懂、签增算不准”问题,加食省市场监管局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用期方便消费者易于识别食品保质期。限标推广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陕西省推即指导企业在不违反标签法律的广食规定、不影响现有包装标签的品包使用、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装标注前提下,在其生产的签增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年××月××日前食(饮)用”的标注。据介绍,加食在推广过程中,用期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标准合规、先行先试、示范带头、全面推进”工作原则,在各类食品品种中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食品生产企业率先推进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同时,制定《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全省20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年××月××日前食(饮)用”标注。市场问卷调查显示,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请在××××年××月××日前食(饮)用”标注,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有利于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助推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提升。(西安日报记者 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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