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强索音乐剧门票? 警方回应称是“自愿的”
海都闽南网讯 爱上邓丽君》音乐剧昨晚在厦门人民会堂谢幕,自愿的但关于这场演出“被警方索票”和“被保安”的厦门争议,仍在微博上激烈上演。警方剧门
当天,强索该音乐剧主办方之一的音乐姚先生,向网友“@陈强微博”报料称,自愿的演出前被厦门思明警方要求聘请保安50名和赠送100张门票,厦门否则不让演出。警方剧门一时间,强索此事成为网友议论的音乐焦点。
随后,自愿的厦门思明警方通过微博回应,厦门并接受记者采访。警方剧门思明警方表示,强索大型演出按规定需预留一定比例的音乐安保票,且此次门票是主办方主动提供的;而聘请保安,也是由主办方主动提出申请的,费用自付。
微博报料:在厦门演出遭警方“索票”
当天上午,网友“@陈强微博”报料说,“一文化公司老总说,《爱上邓丽君》音乐剧今晚在厦门人民会堂演出。广告打出后,他接到厦门公安通知,要求赠送上百张票,并雇数十名保安,否则不准演出。这位老总说,该剧刚在福州演出过,都没公安的事。厦门公安这么干,有依据吗?”
此微博一发出,就立即引来众多网友围观。网友“@豆小饭”评论称:“赠票这事是潜规则,央视曾报道过,不过厦门人民会堂这么小的场地居然被要求提供几百张赠票给同一个单位,有点不可思议。”
据了解,该“文化公司老总”是此次演出主办单位之一——福州东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姓姚。
姚先生对记者表示,《爱上邓丽君》音乐剧在厦门人民会堂有两场演出,分别是23日和24日,厦门思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要求每场赠票100张,雇保安59名;经“讨价还价”,最终每场送票50张,雇保安40人,每人140元,共付保安费5600元。据了解,这次演出门票的价位在180元至980元之间。
“如果不答应,演出就不让举行,而且被要求售票只能销售80%,说是为了安全。”姚先生说,之前这个音乐剧在福州演出时,就没有碰到这样的事情,但在厦门就不一样了。他说,在大型的室外演出时,如规模在3000人以上,有规定要向公安部门申报,售票不能全部销售,但厦门人民会堂是室内的场所,才1400多个座位。
警方回应:“赠票”是主办方主动提供的
就在网友议论纷纷时,“@厦门思明公安”和“@思明治安管理服务平台”对此事作出回应。厦门市思明公安分局思明治安大队大队长蔡明上,昨日下午也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微博上几个核心热点问题。
1.关于100张赠票
对于微博上称“厦门思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要求每场赠票100张”一事,“@思明治安管理服务平台”昨日回复称,“赠票”是活动申请人杨先生主动提出提供给公安部门的安保位票,安保票安排给参加活动安保执勤的民警和保安人员。
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七条之规定,在厦门人民会堂(不同于影剧院、歌舞厅等场所)举办音乐剧不属于其日常业务范围内,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并应配备相适应数量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蔡队长则进一步解释,根据国务院的这项规定,大型演出活动,必须预留一定数量的空位作为缓冲区,也就是必须留出一定数量的安保票,“注意,绝对不是所谓的赠票”。
2.关于安保票比例
关于安保票的比例,蔡队长说,这要根据现场观众的人数多少进行核定,按规定一般是预留5%左右安保位,作为机动座位和缓冲区。因此,本次事件中,主办方的杨先生主动送过来100张票,每场50张,作为安保票,发放给执勤民警和安保员,作为进出场地的凭证,这是按规定行事。
3.关于保安数量
至于保安的问题,蔡队长表示,国务院规定,演出观众超过1000人的,必须报批公安部门。本次演出主办方报批上来的观众人数大概在1400个,根据核定,最开始主办方报批保安59名,后来表示演出门票卖得不好,主办方提出缩减到40名。
蔡队长称,必须强调的是,保安是由主办方主动提出申请的,其保安费用自付,和公安部门一点关系都没有。
4.关于安保票的去向
关于安保票的最终去向问题,蔡队长表示,100张安保票送来后,都掌握在公安部门手中,作为机动票使用,绝对不会作为“赠票”转送给公安民警或其他人,“宁可烂掉,也不可能转赠于人”。
为了证明这一点,蔡队长还拿出一百多张不久前该局审批“三大男高音”演唱会的安保票,说,如果像微博所言的这是公安部门索要的赠票,那这些票不是应该发出去吗?怎么会到现在还在公安部门手中?
5.关于福州和厦门的区别
微博中提到,为何在福州无须如此,而在厦门则有这样的规定。
蔡队长表示,根据规定,只要是在会堂这样非专业演出场所演出,都必须要审批且预留安保票。因此,微博中提到的“在福州刚演过,没公安的事”这句话,蔡队长认为有问题,“如果该剧在福州演出当地公安没有审批,且没有预留安保票,那福州无疑是违规的”。
进展:昨晚演出正常进行 门票、保安没变
对于厦门警方的回应,姚先生说,“现在也不知道怎么说比较好,也许我们的理解有些偏差吧”。
据姚先生介绍,当天中午,思明公安局一位蔡姓警官专门找到他,对100张赠票和申报事宜进行解释,“他态度很好,还把那100张赠票拿给我看,说是赠票都原封不动的由他保管着,没有外流。”蔡警官对姚先生解释说,这100张赠票是出于安全考虑,提供给演出现场的安保人员。而演出的申报规定,公安局也是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来执行的。
姚先生说,此次申报,也是自己的理解不同。据他介绍,自己成立演出公司13年了,大大小小的演出承办过很多场,按自己的理解和以往的演出经验,像人民会堂这种会场式的场所是无需向公安机关申报的,也没有所谓的安保票,“而体育场或是体育中心那种大型场所,申报就是必须的。”
姚先生称,1月14日,公司也在厦门人民会堂承办了一场中央民族乐团的演出,当时也没有申报。对此警方给姚先生的解释称,1月14日的演出由于是企业专场,并没有对外售票,而本次《爱上邓丽君》的演出是对外售票的性质,因此需要向公安机关申报。
昨日傍晚,记者来到厦门人民会堂,一些警察和保安正在现场。据姚先生介绍,保安还是40人,给的票还是每场50张,没有变。晚上7时多,《爱上邓丽君》音乐剧正常演出。
“上午投诉人打电话说此事曝光后受到了很大压力,警方希望他找我删除微博。我表示不会删博,将实时直播进展。”@陈强微博透露说。对于厦门警方的回应,@陈强微博说,既然有文件依据,为何还让投诉人找我删微博?投诉人姚先生说是被迫赠票,警方和姚先生各说各话,你们信谁说的呢?有些网友也提出质疑,@播音员娟娟:警方解释说是申请人主动要求赠票,你信吗?(本网记者 郑友贤 陈挺 许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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