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长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作: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作的长春城市通告,通告指出,开展更新改造对象为运行年限满20年、燃气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燃气管道和设施;或者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但运行年限不足20年,和设且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施更燃气管道和设施。(长春市人民政府网)新改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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