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立案 检方通报
8月18日,被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张某反映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立案,奸警检方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一事,立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张某(女,通报24岁)提交的被强立案监督申请,反映公安机关对其遭受强奸的奸警检方报警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问题,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立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通报于2021年8月5日受理此案,被强现正在依法调查核实。奸警检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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