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后生态环境质量或大幅改善
中央环保督察后生态环境质量或大幅改善
7省市做出生态环境改善承诺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天津、中央山西、环保后生辽宁、督察大幅安徽、态环福建、境质湖南以及贵州等7省市今天同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方案,量或在整改方案中,改善7省市都做出了改善生态环境的中央承诺。
在整改方案中,环保后生天津市提出,督察大幅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态环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境质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以上;2017年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25%,量或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V类)断面比例不超过60%,改善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央到2020年,PM2.5年均值浓度较2015年下降25%;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2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断面比例不超过5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针对“大气形势严峻”问题,山西省提出,2017年10月底前,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个国家“2+26”通道城市和晋中、临汾2个重点城市(以下简称“4+2”城市)划定“禁煤区”并实现散煤彻底清零;2017年底前9个重点行业实现达标排放治理,特别是钢铁、焦化行业要在提标改造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治理。
辽宁省确定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2%以上。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2%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安徽则表示,到“十三五”末,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8%,设区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0%以上;10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4.5%,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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