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百科2024-05-09 21:32:14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上海上股释至示性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睿昂并对其内容的基因减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科技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公司关于股比公司股份公告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有限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持股

  ●公司股东上海辰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贺投资”)、东持动稀的提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知德投资”)及杭州辰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德投资”)因受同一主体控制,例被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下后互为一致行动人。主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上股释至示性以上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睿昂788,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基因减持4.9921%,不再是科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辰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辰知德投资、辰德投资出具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注: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1元人民币。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间内,辰德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3,7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80%,减持完成后辰德投资持股数量为0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8,56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2334%。

  2023年5月5日,辰贺投资通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0.2159%,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56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0175%。

  2023年5月17日,因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5,577,060股增加至55,855,896股。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合计持股比例由5.0175%被动稀释至4.9924%。

  2023年7月28日,辰贺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04%。本次权益变动后,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

  1、上表中部分比例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55,577,060股为基准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止到2023年5月17日的总股本55,855,896股为基准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本次权益变动后,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88,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被动稀释、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转移,不属于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4日、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15)。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睿昂基因

  股票代码:68821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辰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251号一楼C区18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39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22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39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杭州辰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6幢4单元52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3906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被动稀释、转融通出借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二)截至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三)截至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注: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1元人民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均由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以及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91,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32%。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2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2月4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上海辰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61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1%。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3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3月24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辰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16,56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9087%;辰知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1,9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3247%;辰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43,7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980%;辰贺投资、辰知德投资及辰德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852,27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931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间内,辰德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3,7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80%,减持完成后辰德投资持股数量为0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8,56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2334%。

  2023年5月5日,辰贺投资通过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0.215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56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0175%。

  2023年5月17日,因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5,577,060股增加至55,855,89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0175%被动稀释至4.9924%。

  2023年7月28日,辰贺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0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55,577,060股为基准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止到2023年5月17日的总股本55,855,896股为基准计算。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睿昂基因2,788,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1%,前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睿昂基因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上海辰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谈庆(TAN CHING)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谈庆(TAN CHING)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杭州辰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谈庆(TAN CHING)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上海辰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谈庆(TAN CHING)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谈庆(TAN CHING)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杭州辰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甲辰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谈庆(TAN CHING)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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