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系列短视频-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合作社主体责任清单
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合作社是中华质量作社主体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依法依规依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民保护产地环境、共和国农贯系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产品产企把好上市销售关、安全主动接受监管。法宣列短列短
本文地址:http://www.jiemengs.com/html/408d999554.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