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到药店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要实名登记
中评社北京2月13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北京记者12日从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药店购登记北京市药监局督促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买治咳嗽类药品的热类顾客进行实名登记。 以后,药品顾客到药店购买发热、实名咳嗽类药品,北京需要登记姓名、到药店购登记住址、买治身份证号、热类联系方式、药品药品使用者症状等信息。实名北京市药监局督促药店建立日报制度,北京把相关信息纳入社区防控工作。到药店购登记有关部门会加强对相关信息的买治管理。 北京市药监局还督促药店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消毒,加强对药品储存和销售条件的管理,对于入店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引导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加强监管方面,北京市药监局将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产品检验关,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检,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加强检查,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虚假宣传、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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