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4个单位、14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原标题:四川法院4个单位、川法14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2日讯(记者 文骥)近日,单位为表彰先进、人获人民激励队伍,最高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法院授予97名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表彰追授2名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川法授予198名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单位
1月12日,人获人民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最高四川法院系统4个单位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法院5名个人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表彰9名个人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川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人获人民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具体名单如下:
全国优秀法院名单
叙永县人民法院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安岳县人民法院
金川县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名单
马小丽(女)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员
冯艳红(女)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万胜人民法庭庭长
李 洁(女)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员
袁 兵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臧 永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名单
王士雨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南岸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代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
刘 莉(女)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李海燕(女)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 航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员
郑 飞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胡全胜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唐 强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蒋毅君
大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记者 文骥)本文地址:http://www.jiemengs.com/html/458c999345.html版权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