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中三生或加刑 改判入更生中心
中评社香港1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袭心案发时15岁的警中加刑中三男学生前年10月在屯门暴乱事件中,用铁锤两度袭击一名飞虎队成员的生或生中右肩,早前被裁定袭警罪成,改判获轻判感化一年。入更上诉庭昨日接纳律政司的袭心刑期覆核申请,指出原审裁判官判刑过轻,警中加刑量刑原则性犯错,生或生中遂撤销感化令,改判考虑判他进入更生中心。入更 案中被告被控于前年10月7日,袭心在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乡事会路交界袭击警员X。警中加刑律政司代表昨日陈词指出,生或生中被告当日携带具杀伤力的改判铁锤来到现场,显然有备而来,入更有意图用铁锤向他人动武,受袭警员没有受伤只属幸运。 上诉庭:原审量刑犯错 律政司指同类控罪一般判即时监禁,即使被告过往有良好品格,原审裁判官叶启亮量刑时亦不能偏离一般原则,忽略案件的严重性,若判感化实属轻判。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认同律政司陈词,幷强调下级法院判刑过轻而遭上诉改判,可能会打断其更生计划,对被告幷无好处。上诉庭认为适宜判拘禁式刑罚,最终决定先行索取更生中心报告,下令将被告还押至1月28日等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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